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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志向(第3页)

陆明瑞看见,拿过去一把给掰成两半,“俊俊,你不好咬,掰开我和你一起吃,等会儿咱们再一起吃。”

他给了陆一一半馅儿大的,而且断口朝上,没有流出油来,很符合陆一的心思。

“谢谢。”陆一接过去,吃得斯斯文文的。

陆明光则问陆明瑞和陆念书(欠儿)读书的事儿。

“小哥,你干嘛哪壶不开提哪壶啊。”陆明瑞把脸埋在大包子里,啃得一脸油。

他和小堂姐念书都普普通通,不好不坏,他还在读小学,陆念书读初中,打算读完都到镇药厂工作。

陆念书笑道:“我打算读完初中拉倒了,实在是太费劲。哈哈。”

想象是美好的,做起来就是很辛苦的。小时候能读书的时候,学医姐姐一腔热情,她也跟着凑热闹,想要读书学习。可真正读了以后,她发现不是那么回事,读书其实还是很难的。

她觉得读书比下地、做饭、绣花、裁剪缝纫等等都难一万倍。

她甚至怀疑明光的脑袋不是人的脑袋,当然也可能她的脑袋是猪的脑袋,反正他俩不像一个品种的。看他学习简直跟喝水吃饭一样容易,哪怕高中的书,也看看就会了!

学习不是要呕心沥血,头悬梁锥刺股才能学好的吗?怎么在明光那里就那么容易!

就算明良和学医姐姐,也比她厉害多了。

陆明良虽然没有明光那么出色,但是年轻轻也读高中去,学医姐姐已经高中毕业在医院实习了。

而只有陆明瑞弟弟,给她不少安慰,他们才是一类人。

弟弟和她一样,爱踢毽子、翻花绳、跳绳,甚至会缝沙包、剪裁衣服、做衣服、绣花、织毛衣!

陆明瑞因为从小由俩姐姐带着,和女孩子玩习惯了,所以从小玩的都是女孩子的游戏,踢毽子翻花绳跳绳,他比女孩子玩得都溜呢。

陆明瑞也深表赞同,“我也觉得初中读完就够用的,没必要读高中。”

读完初中常用的字都认识,复杂的他也用不上。

他现在喜欢做衣服!

“我们研究了好看的新款式,以后你们的衣服都归我和姐姐做。”

前两年林菀奖了一台缝纫机,拿回来以后她也没时间做衣服,一直闲置在那里。陆念书和陆明瑞姐弟俩看了以后,捣鼓捣鼓,然后就迷恋上了。反正就是小小孩子,还没有缝纫机高呢,就站在那里踩缝纫机,看得林菀直笑。

林菀觉得他们太好玩了,就直接做主把缝纫机搬到陆大嫂家,送给他俩了。

从此以后他们的衣服都是自己做的,哥哥弟弟们不嫌弃也让他们做。

陆一吃完半个包子,懒得再吃了,他道:“我觉得小学都不用上……哈哈,还是上上吧。”他看林菀拿眼瞥他,就赶紧改口。

林菀一个包子没吃完呢,陆学医从前面医院跑回来,急忙道:“三婶,邱主任才收了一个前置胎盘的孕妇,最凶险的那种,请你去看看。”

林菀一听立刻把剩下的那一块包子塞嘴里,跟陆大嫂二嫂摆摆手就匆忙走了。

陆二嫂道:“弟妹也太辛苦了,这一天天的,饭都不能好好吃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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