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那浓雾不仅将我带到了这个地方,还让我变年轻并增强了体魄?”
秦妄猛然反应过来,或许不是这些人太轻了,而是他的力量变大了。
“既如此,那我就必须得去城里闯荡一番了。”
待船飘到河中央,秦妄拿着匕首割断锚绳,用麻绳将尸体的脚踝与船上的柱子捆紧。
接着,用匕首一下一下又一下,将船底凿开。
接连凿出好几个大洞,见河水源源不断涌进来,秦妄走到船头深蹲拉伸做热身运动。
淹死的都是会水的,为防止脚抽筋,这是游泳前必须要做的准备。
感觉身体热上来后,秦妄深吸一口气将匕首咬在嘴上,猛地跳进河中。
游回岸上,秦妄赶紧用裙子将身上的水渍擦干,然后穿上自已的保暖内衣,披上那件合身的黑色长衫。
脚上自然还是穿自已的徒步鞋,只不过得用布给包裹起来,避免被看出异常。
“不对。”
秦妄低头下去,感觉包着布的脚与这身颇为华贵的黑衫不符。
在他家乡,人们为什么追求名牌?
那是大家的衣服料子都差不多,只有昂贵的名牌能将人与人区分开来,分出一个三六九等。
这是由古代传承而来。
什么王公大臣、皇族贵胄,贫民百姓根本就没见过他们,鬼知道他们长什么狗样。
要证明自已,就得从穿着打扮上下手,衣服的料子、玉佩、扳指等等,就是身份的象征。
如今秦妄这副打扮,或许在他自已看来没什么问题,但落在别人眼中,只会觉得他是抢来的。
一眼就看得出来!
“不行,得换。”
秦妄脱下黑衫,将船夫那带着异味的粗布麻衣穿上。
没办法,他不想穿别人的鞋子,就只能穿这种次很多的衣服。
再配上现在这副胡子拉碴的潦草模样,倒是刚好与那船夫身份文牒上的外貌描述差不多。
“就先用这个身份吧。”
秦妄将其他几人的身份文牒收好,待以后有材料了,可以通过化妆来冒充行便宜之事。
好歹也是戏剧专业,对服装、化妆、道具颇为精通。
收拾好自已后,秦妄抬眼扫向这凶杀现场,去河边捡了块扁平的鹅卵石,将地上少部分血迹给铲掉。
然后用剩余的衣物将带血的泥土给包起来,像掷铅球一般给扔进河里。
这也是他为什么不用匕首杀人的原因,血流太多了,现场不好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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