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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阵阵梵音中的杀意(第2页)

要是这样。她还不如嫁头牛算了。至少牛只吃草,省米饭。

她喜欢他的平实。

——他只是那种只要一旦受上那个女子,就会用刀尖在自己心里到上她的名字,就不磨灭的男人。

他有安全感。

——他看来有点闷,老是气虎力壮的样子,但对女人却很温柔,而且,假使懂得他的脾性的话,还可以发掘也他大情大性一如儿童般纯真好玩的地方:他会倒着骑摩托单车。他会用鼻子嗅了哪儿的地底有煤矿的味道。他嚼食物的时候声音脆响得像破一粒粒的兵乓球。他会对狗、猫还有鱼说话,并说他养的那三缸鱼都会叫他做爸爸。

甘玲喜欢这种男人。

——纯真、豪壮、善良、有胸襟,而又对女人用情真而深专。

甘玲久阅人矣,当然懂得选择。

所以她虽知道巴闭稍笨一点、微穷一些,她也愿意嫁给他。

很多人说甘玲平时聪明这时蠢,甘玲却认为自己选择了个可托终身的对象。

——女人注重的是终身的幸福,尤其像她那么一个在风尘中咬牙切齿熬上来的女子,嫁一个丈夫,不只要为自己选一个好老公,还要为她年迈的老母找一个好女婿,为她未来的儿女找一个好爸爸。更要为她的“美食轩酒楼”找一个好老板。

她坚信自己没有看错。

不会选错。

没错。

巴闭待甘玲千依百顺。她叫他买菜,他就买菜。叫他铲草,他就铲草。叫他一身大汗的快去洗澡,一身大汗的他本来就不爱洗澡也只好为她洗澡。叫她初一十五吃素,一向无肉不欢的他每逢十五初一也只好斋戒。

他听她的话。

因为他爱她。

——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如果爱得很深,很容易成为这个人的奴隶。

却是除了一件事:这事巴闭是绝对不肯“听话”的。

那就是要他不听顾影的话。

因为他佩服顾影。

他爱甘玲。

但他崇拜顾影。

——崇拜和爱,是近似但不同、绝对不一样的两种感情。

所以当你崇拜一个人,别以为就可以和他一生一世、结为夫妻,因为崇拜一个人需要美学上的“距离”,而爱一个人则愈是亲密愈情深彻底无怨无尤。

甘玲也明白这点。

她向来跟顾影没有冲突;顾影觉得她是个了不起而且不得了的女人(了不起是她的才干,不得了是他的美貌),甘玲也认为顾影是个不得了和了不起的男人(不得了是他的学识和武功,了不起的是他的魄力和志向)。

是以她乐得她的老公跟着顾影去闯荡,她觉得这是她老公“学好”的最佳途径。

巴闭虽比他威武、强大,但在她的心目中,巴闭却只能算是个大孩子。

一个蛮牛一般的(悍野和勤奋)的大孩子。

——甚至在床上。

在床弟间,巴闭的欢快,是毋庸置疑也勿用言喻的。

像甘玲这样一个丰腴、润艳、些微带点冷和艳的女子,加上他的年纪还他略长,需索是无尽而不断的。

有时候。他正在练气运功时,她的手却已伸入他裤裆里搜索着。他的气功立即僵化如铁。有时候,他们还在酒楼用餐,她已用足踝喝他,甚至用趾失为他卸下了袜子,直至皮鞋软绵绵的褪了一大堆蛇皮般的萎在那儿。

她是个需索强烈,夜夜狂欢的女子。

那有什么不可以?

他们恩爱。

甘玲美。

巴闭强壮。

然而巴闭今晚特别欢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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