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尔沿河岸走了一小时,他明知这样做是多余的。这是他在战乱时期养成的习惯——察看情况、搜寻各种踪迹、磨砺自己的直觉等。在当保安队长的日子里,他习惯于夜间离开帐篷,离开高谈阔论或吵吵嚷嚷的人群,独自一人出去。他很早就发现,他的直觉只有在独自一人时才最灵敏。大家围坐在篝火四周,打着哈欠聊聊天固然是件美事,但只能在安全的地方进行,在不安全的地方则会带来危险。他宁愿一个人待在离帐篷差不多两公里远的地方,细听周围的动静,而不愿听人们瞎扯。
说实在的,在孤鸽镇这样平静的地方,侦察员的本领毫无施展的余地,但是考尔仍喜欢夜间出去,吹吹野外的习习微风,聆听大地的悄声细语。
奥古斯塔斯的大嗓门儿早已闻名得克萨斯,在寂静的夜里,即使他小声讲话,两公里以外也能听到。考尔尽量避开奥古斯塔斯的声音,以便使自己放松,好注意其他声音。如果没听到什么,他就观测天气的变化——这并不是说孤鸽镇一带的天气有什么奥秘。
这里很少发生能构成威胁的事件,最坏的可能是土狼偶尔来偷只鸡。他和奥古斯塔斯住在这儿,便足以使这一带的偷马贼望而却步。
考尔朝小镇西边拐去,来到河的渡口。早先科曼切人袭击墨西哥,总要使用这个渡口。它靠近一片盐渍地。考尔几乎每天晚上都散步到这里,坐在岸边的岩石上静静观望,这已成为习惯。如果月亮高到可在地上投下阴影,他就挨近矮荆丛,把自己藏起来。科曼切人再来光顾的话,理所当然地还会利用这个老渡口,不过考尔深知他们绝不会再来了。他们都逃走了,即便剩下几个不怕死的,对布拉索斯河上游也构不成威胁,更不用说格兰德河了。
他和科曼切人打交道的经历真是又长又险恶,几乎占了他整个成年时期。那段历史确确实实已成过去。其实,他已经很久没再见到真正令人生畏的印第安人,假如有那么一个突然骑马朝渡口跑来,他一定会惊愕得忘了开枪——这类麻痹大意恰是他要提防的。虽说大部分科曼切人都已逃遁,但只要还有一个仍在骑马持枪,就绝不可掉以轻心。
他始终保持着高度警惕,不过,在河边守了六个月,他只吓跑了一个土匪。其实,那人可能只不过是来河边饮马的墨西哥牧人。那次,考尔只是拉动了那支亨利枪的枪栓——万籁俱寂时,拉枪栓的效果无异于开枪——那个人便仓皇逃回了墨西哥。此后再也没有人来打扰渡口,只是偶尔跑过几只到盐渍地去舔盐的长癣山羊。
尽管他依旧每天晚上到河边来,但孤鸽镇需要警卫的日子早已结束。关于博利瓦想招引土匪的说法,仅仅是奥古斯塔斯老掉牙的玩笑而已。他喜欢一个人待上一小时,不愿意总待在人堆里,所以才来河边。他感觉好像从早到晚都被沉重的担子压着,又说不清楚是为什么。作为保安队长,他负有做出决断的重任,他的决断与他手下的人生死攸关。这是天然的重担,是工作需要。保安队员们都望着他,想知道他确在他们身旁,并随时准备与他们一道突破可能遇到的任何艰难险阻。奥古斯塔斯也同样能干,他不光会大喊大叫,必要时也会带领队员征服各种困难。可是,除非万不得已,奥古斯塔斯是不会自找麻烦的。他把担子推给考尔——无怪乎保安队员们都从考尔那里接受命令,而与奥古斯塔斯一起只是喝个烂醉。
不知怎的,除了危险给他带来过压力,他还从未尝到过近来所感受到的压力的滋味,即他总被人们没完没了的要求所缠绕。干活儿倒无所谓,他可不是整天坐在前廊上玩牌和嚼舌根的人。干活儿是他的本分,只是对事事都要带头厌倦了。他仍是队长,可是现在一无军队,二无战争,对这一点人们好像视而不见。他当队长太久了,以至于每个人都认为想法、问题、需求和愿望都必须托付给他,无论有时这些多么简单。
人们一直尊他为队长,他也不得不一直尽队长的职责。可他们现在连社会治安员都不是,仅仅开了一家车马店,找到买主时就做些牛马买卖。因此,他明白,这个队长再当下去就不合适了。这一想法在他脑子里存在已久。那些活儿他闭着眼睛都能干。然而,虽说十年来他的责任一天天地在减轻,可是生活并没有过得更从容些,只是范围越来越窄,越来越枯燥无味罢了。
考尔不是靠白日做梦过日子的人,那是奥古斯塔斯的专长。此时此刻,他独坐在河边的岩石上,也不是在做梦。他只是在追忆那逝去的岁月。那时候,他一个人单枪匹马去监视科曼切人的行踪,并随时做好了射击准备。但是追忆往事也令他苦恼,他不愿意像老年人那样陷入回忆中。有时他迫使自己站起来,向河的上游走上四五公里再返回,为的是摆脱往事的纠缠,直到他重新振作起来,确信必要时仍能当个好指挥,他才会返回孤鸽镇。
晚饭后,考尔去河边了,奥古斯塔斯、豌豆眼、纽特、博利瓦和那两头猪便都聚到前廊。猪在院子里拱来拱去,偶尔捉住一只蜥蜴或一只蚱蜢,要么是一条食鼠蛇。博利瓦取来磨刀石,花了二十多分钟磨他那把时常挎在皮带上的精致的骨柄刀。刀柄是黑尾鹿角做的。博利瓦认真地将刀在磨刀石上蹭来蹭去,不时地往石面上吐口唾沫,以保持滑润,刀刃在月光下闪着寒光。
虽说纽特很喜欢博利瓦并把他当作朋友,可是他每天晚上磨刀,弄得纽特有点儿神经紧张。奥古斯塔斯先生关于土匪的玩笑——纽特明知只是玩笑而已——也起了作用。博利瓦从不用这把刀削任何东西,可他还是坚持每天晚上磨它,纽特觉得十分神秘。当他问博利瓦时,博利瓦只是微微一笑,并用拇指轻轻地试试刀刃的锋芒。
“它就像人的老婆,”他说,“最好每天晚上都敲打敲打。”
对纽特这么说犹如对牛弹琴,却使奥古斯塔斯捧腹大笑。
“这么说,你老婆现在可就锈得一塌糊涂了,博利瓦,”他说,“你一年只磨她一两次。”
“她老了。”博利瓦说。
“琴越老,音越好。”奥古斯塔斯说,“咱们这些老家伙也和年轻人一样喜欢磨一磨,没准儿更喜欢呢。你该把她带来,博利瓦,这样你就可以把买磨刀石的钱省下了。”
“用那把刀割人的脖子就跟切黄油一样利索。”豌豆眼说。他自己也有一把好猎刀,所以对刀的事知道得一清二楚。他那把刀的刀刃长三十五厘米,是从一个士兵手里买来的。那个士兵亲自向著名刀匠鲍伊定制了这把刀。他不像博利瓦那样天天磨它,而是隔一段时间就把刀从鞘中抽出,看看是否还锋利。这是他的圣刀,他从不用它干宰牲口或切皮子一类的普通活计。博利瓦也不肯用他的刀干下等活儿,只在他情绪好时偶尔当飞刀扔出去,戳在车帮上,或是把生牛皮细细地切下几条来。纽特就用切下的细牛皮条喂猪。
奥古斯塔斯一向不重视刀的作用,对那些精巧别致的刀也不屑一顾。他口袋里装着一把旧折刀,主要用来削脚指甲。过去他们主要靠猎取野物生活,那时他有一把很实用的好刀,但他从不把刀看作正经的战斗武器。依他之见,柯尔特左轮手枪的发明已将所有其他的短武器淘汰了。每天晚上不得不听博利瓦的霍霍磨刀声,不能不说是个小小的刺激。
“要是非听点儿什么不可的话,我倒更愿意听你磨老婆。”他说。
“我才不带她来呢。”博利瓦说,“我了解你,你肯定会把她糟蹋了。”
奥古斯塔斯哈哈大笑:“才不会呢,我才不想糟蹋老婆子哩。你有女儿吗?”
“只有九个。”博利瓦说着,也没站起身,嗖地把手中的刀朝最近的一辆车甩去,刀子飞出后插在车帮上,颤了一会儿。车离他只有六米远,根本不需要用那么大的力气,他这样做只是为了显示对女儿的疼爱。六个女儿已经结婚了,三个未婚的女儿是他生存的支柱。
“但愿她们长得像妈妈。”奥古斯塔斯说,“要是像你,那你可就得抚养一群老处女了。”他把手伸到椅子后,将挂在那里的左轮手枪拿过来,一边慢条斯理地转了一两下弹膛,一边听它发出清脆悦耳的咔咔声。
博利瓦后悔不该把刀子扔出去,现在他不得不站起身去把刀子拔下来。这会儿他的胯骨和其他几处痛得厉害,是五年前马失前蹄,把他扔到地上造成的。
“我长得比你小子好看多了。”他说着,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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