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四点,人们热得连脑筋都转不动了。至少纽特是不会动脑筋了,别的伙计脑子也同样转不快。他们唯一想得出结论的问题是在井下干活儿热,还是在太阳底下绞辘轳热。在井下干活儿时大家离得太近,出的汗形成一片雾气,在太阳底下干活儿则不会形成雾。纽特在井下干活儿时觉得非常紧张,尤其是和豌豆眼一起时。豌豆眼不管三七二十一,用撬杠瞎戳一气,有一次差点儿把纽特的脚戳个透。从此以后,纽特干活时总叉着腿,好让脚躲远些。
他们干得正带劲,队长骑着那匹母马回来了。他让马沿河跑了三十公里,一身汗将它洗得透彻。他一直朝井边骑过来。
“喂,孩子们,”他说,“出水了吗?”
“出啦,”盘子说,“我身上出了一两升水。”
“谢天谢地,你身体很好。”考尔说,“这大热天人要不出汗非死不可。”
“我想你不会卖这匹马吧?”盘子说,“我挺喜欢它那样子。”
“你可不是头一个喜欢它的。”考尔说,“我要留着它。伙计们,别干了,休息一会儿。今天夜里咱们要去趟墨西哥。”
他们都坐到马厩的过道里,那儿有一点儿阴凉。刚坐下,狄兹就开始补裤子。他在马鞍袋里放了一个烟盒,里边有一根大针和一些粗线——只要有机会,他就取出来缝缝补补。他满头羊毛卷似的头发已经开始变灰了。
“我要是你,就把那条裤子扔了。”盘子说,“你要是愿意穿裤子,最好换一条新的。”
“不,先生。”狄兹和蔼地说,“这条裤子还能穿。”
纽特有点儿激动。队长让大家休息时没有把他排除。这也许意味着,他终于得到了去墨西哥的机会。另一种可能是,他一直在井下干活儿,队长把他忘了。
“我真喜欢那匹马。”盘子边说边瞅着队长卸马鞍。
“我看不出它好在哪儿,”豌豆眼说,“就在昨天,它差点儿把队长咬死呢。咬下来一大块肉,跟我的脚一样大的一块。”
大家看了看豌豆眼的脚,它大得像把大铁锹。
“我才不信呢,”盘子说,“它整个头也没有你的脚大。”
“我看那一大块肉要是从你身上掉下来,你就觉得有那么大了。”豌豆眼不紧不慢地说。
盘子歇息好了,从口袋里取出一把餐刀,问大家谁愿意玩拔桩子游戏。纽特也有一把小刀,立即同意和他玩。玩法是把刀子用不同的办法抛出去,使它插到地上。盘子赢了,纽特得用牙齿把一个埋在地下的桩子拔出来。盘子把桩子揳得太深,纽特把桩子拔出后,弄了一鼻子泥。
豌豆眼可乐坏了:“哎呀,纽特,要是咱们的撬杠折了,你就用鼻子挖井算了。”
他们正坐在那儿懒洋洋地试着各种扔刀法时,听见马蹄声由远而近,接着看见两个人骑着马从东边一路小跑,朝他们驰来。
“他们是谁?”豌豆眼说,“这会儿可不是来客人的时候。”
“嗯,如果不是老胡安·考第那斯,便是两个抢银行的。”盘子说,他指的是河南边的一个墨西哥盗牛贼,因进犯得克萨斯屡屡得逞,被视为一位了不起的英雄。
“不对,不是考第那斯,”豌豆眼眯起眼睛瞧那两个骑马人,“他总骑一匹灰马。”
盘子简直不相信谁会傻到这种地步,居然以为胡安·考第那斯只带一个人就敢闯到孤鸽镇来。
那两个人停了马,读围栏上那块牌子的内容。这块牌子是帽子溪牧牛公司刚开业时,奥古斯塔斯竖在那儿的。考尔只想在牌子上简单地写上“帽子溪车马店”字样,可是奥古斯塔斯无论如何都不同意只写这么几个字。他灵机一动,想把他们的身份都写上去。考尔当初想的是钉上一块板子,让人们知道这里有个车马店就行了,奥古斯塔斯却认为那太简陋了。他费尽周折,终于找到一块不知谁家被风吹落的门板——说不准恰好是掀掉他们房顶的那场大风吹落的。他把门板钉在拦挡牲口的围栏角上,面朝大道,凡是进城的过路人,都会首先看到它。究竟往牌子上写些什么,他和考尔争吵了许久,最后考尔感到厌烦,便甩手不管了。
这正中奥古斯塔斯下怀,他自诩是孤鸽镇唯一有文化素养、会写招牌的人。每逢天气不错,他就坐在门板的阴凉里反复思忖怎样修改上面的内容。两三年的工夫,他在原来的基础上补充了许多东西,直到门板写不下为止。
开始他只是对公司的名字进行补充——“帽子溪牧牛公司暨车马出租贸易中心”,结果引起了争论。考尔表示,包括他本人在内,没人懂得“贸易中心”是什么意思。而且,尽管奥古斯塔斯拐弯抹角地向他做了许多解释,他还是不得要领。
奥古斯塔斯毕竟有自己的主意,还是把“贸易中心”写到了招牌上。他主要是为了让过路人知道,孤鸽镇至少还有一个人会拼写这么重要的词。
接下来,他把自己和考尔的名字写在招牌上,他的名字在考尔上面,因为他比考尔大两岁,在他看来,年纪大就应该被尊重。考尔根本不在乎——他的骄傲表现在其他方面。但是他很快就讨厌这块招牌了,很快就希望招牌上干脆没有他的名字。
豌豆眼想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去,简直想坏了。于是有一年,奥古斯塔斯就把他的名字写上去了,作为送给他的圣诞礼物。豌豆眼不识字,可是他会看,招牌上一有了他的名字,他马上就对任何一个可能感兴趣的人指出来。他曾指给盘子看,其实盘子对他的名字并不很感兴趣。三十年来,人们只叫他豌豆眼,没叫过他别的名字,可真不幸。连把他纳入保安队的队长考尔也不记得他的名字,只知道他姓帕克。
奥古斯塔斯不想使他难堪,就把他的名字写成“骑马牧者P.E.帕克”。他曾希望把他写成铁匠——豌豆眼的确是个好铁匠,而作为骑马放牧者,他技术平平。
纽特明白,他太年轻了,没有资格把名字写在牌子上,也从未向任何人提过要求。要是有人能替他提出来,他当然求之不得,但没有人替他说话。要知道,狄兹足足等了两年才把名字列到招牌上,因此纽特就知趣地耐心等待着。
狄兹是个黑人,奥古斯塔斯自然没有想过把他的名字写上。豌豆眼的名字出现后,引起了轩然大波。自那以后,狄兹变得极度郁郁不乐,前后判若两人,使考尔困惑不解。狄兹跟他在马背上一同战斗多年,经历了无数个冬寒夏暑,出生入死。他们在那赤地千里的荒漠上不止一次地被迫杀马吃肉,而就在那些岁月里,狄兹一直毫无怨言。现在因为这么块牌子,他却长期耿耿于怀,直至一次奥古斯塔斯发现他忧心忡忡地望着那块招牌,才弄清了缘由。奥古斯塔斯把他的发现告诉了考尔,考尔更加怒不可遏:“那块倒霉招牌把牧场给毁了!”说完,他也到一边生闷气去了。他早就知道奥古斯塔斯虚荣心强,但万万没有料到狄兹和豌豆眼也有这毛病。
奥古斯塔斯当然乐意将狄兹的名字写上去,但是像写豌豆眼的名字时一样,有个填写职务的问题。只写“狄兹”吧,说明不了什么。狄兹虽然也不识字,但迟早会知道的。比起别人的名字,他的要短得多,至少比招牌上的其他名字短一大截,那他就要追究为什么了。
“我说,狄兹,你只有一个名字,”奥古斯塔斯说,“大多数人都有两个名字。你是不是也有两个名字,只是忘了其中的一个?”
狄兹坐在那儿冥思苦想了整整两天,也记不起有过两个名字。在考尔的记忆里,他也只有一个名字。此刻连奥古斯塔斯也感觉设那块牌子真有点儿得不偿失,因为它无法使每个人都满意。唯一的出路是为狄兹再想出个名字来,而就在他们为取什么名字而争论不休时,狄兹的记忆力突然起了作用。
“乔希。”一天晚饭后,他突然说道。众人一听,都吃了一惊。“可不,我叫乔希。会写吗,古斯先生?”
“乔希是乔舒亚的简称,”奥古斯塔斯说,“两个我都会写。乔舒亚字长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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