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忆在一家小公司做乙方,跟着老板去见客户,做方案,还要看尽客户脸色,每天回到家都是一身疲惫。看着她辛苦的样子,我叫她不要那么拼,工作是老板的,身体是自己的。她都摇摇头,没事,我还好。
我们住在虹口区的赤峰路,小忆在我来之前按照我们共同的要求一次次看房子,最终选择了离我们工作单位折中的地点。某天要交房租时,小忆异于平常唯唯诺诺地对我说,远近,你能不能先借我点钱?
直到小忆还钱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她的薪资只有一千五百块,我们的房子分摊房租一个人九百块,还有公共生活费五百块,算下来小忆每个月只能剩一百块自己支配。我不止一次提议,男生吃得多用得多,你可以不用交生活费,自己留着添置些衣服化妆品,女孩子的花销总归是大些,她却总是拒绝。
在我的记忆里,小忆真的靠着每月一百块零用钱度过了近一年的时光,没有买一件衣服,没有买任何的化妆品,甚至连零食都没有。朋友们都心疼地劝她,实在不行就辞职,大不了回家,没什么了不起。小忆每次都一脸坚定地摇头,没事,我还好,能扛得住。
那一年的圣诞节,我偷偷买好礼物,打印了她的照片,做成影集准备送给她。之前我和她说,你不用送我礼物,我都没有给你准备,出门在外,能省则省。她点点头说,好的。
圣诞节的凌晨,我偷偷起床把礼物放在客厅,从圣诞树上扯出一串灯搭在上面,我觉得小忆过得实在辛苦,可是她从来不对任何人提起,她就这么固执的一个人,我希望她可以活得自在,活得轻松。
第二天我推开自己的房门,看到原本摆放我礼物的地方,放着一个精致的盒子和一封信,我心想小忆果然还是为我准备了礼物。我打开盒子,看到一枚铂金戒指,小忆在信里说,自己没有多少钱,不知道该送什么,希望我可以喜欢。
我和谁都没有提起过,当我蓬头垢面站在客厅里,拿着小忆送我的戒指,回想起她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哭了。
我和小忆租住有近一年的时间,虽然我后来谈了恋爱,但是在这一年里,与其说相互照顾,不如说是她在照顾我,早晨帮我买早饭,去超市采购,我做完饭后还要收拾一片狼藉的厨房,还要忍受我各种的小脾气和近乎挑剔的生活习惯。
现在想来,她就像是姐姐一样,陪我度过了步入社会的成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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