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从宾馆走着去西七十一街的路上,我来到一家卖酒的商店,在那里为我的东道主买下两瓶葡萄酒,接着就匆匆赶去看大选的结果了。这次的大选,自从我意识到有竞选政治的存在开始——那是在一九四〇年,罗斯福打败了威尔基(1)——我还是头一次对它的内容几乎一无所知。
我一辈子都是个积极的投票者,从来没有在任何一场选举中为共和党事务所拉过选票。我在大学时曾为斯蒂文森(2)拉过票,可是因为在一九五二年和一九五六年艾森豪威尔(3)两度击败了他,我的青春理想就此支离破碎;我无法相信像尼克松这样一个无情、变态、说谎成性、恶毒残忍的家伙,居然会在一九六八年击败了汉弗莱(4);随后到了八十年代,一位盲目自信的呆瓜——此人极度空虚,还有那老套的多愁善感,对复杂的历史可谓一无所知——却成为了全民崇拜的对象,人们还尊称他为“伟大的沟通者”,因此,该人以绝对优势连任了两届总统(5)。我们的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像戈尔(6)对小布什这样的竞选吗?这场竞选以极端狡诈的方式收场,一切都经过了精心的策划,结果是守法公民那一息尚存的天真与羞耻感就此彻底破产。当年,我从未对狼烟四起的党派政治表现出漠不关心的态度,可如今,在经历了近四分之三个世纪的美国生活的蛊惑后,我决心放弃那每四年都要发作一次的孩子般的热度——孩子的狂热,成人的痛苦。至少当我蛰伏在我的小木屋时不要这样,只要我住在那里,虽说还在美国,但美国式的生活却再也不会来滋扰我。除了写作和翻翻旧书——那是我一生最后的总结,是对我早年拜读过的伟大作家们的致敬——以外,其他我曾认为是重要的一切如今都不再重要,我终于放弃了我大半辈子(也许还要多)以来对政治的忠诚与追求。九·一一之后,我对这一事件三缄其口。要不然,我对自己说,你可真要成为一个典型的喜欢给报社写投诉的疯子,一个满腹牢骚的乡巴佬,一个如热锅上的蚂蚁般的躁狂症患者:白天你边看报边咆哮呐喊,晚上你义愤填膺地在电话里向朋友倾诉,说什么一个弱智的国王为了邪恶的利益正准备大力开发一个受伤民族的不折不扣的爱国热忱,说什么在一个自由的共和国里有一个国王在满口标榜着自由,而美国的孩子们正是在这样的宣传中成长起来的(7)。在乔治·W.布什(8)的王国里,对敌人毫不留情、绝不宽恕的态度是做一个有良心的公民的基本要求,而这样的要求对一个与世无争、一心只想过上安宁日子的人来说是不合适的——因此,我开始消灭我对新闻的持久的爱好。我取消了预订的杂志,也不再看《纽约时报》,甚至在偶尔经过杂货店时也不再买《波士顿环球报》。我现在经常看的唯一一份报纸是《伯克希尔山鹰报》,那是当地的一份周报。我在电视上看看棒球比赛,在收音机里听听音乐,我的生活就这么简单。
奇怪的是,只用了几个礼拜的工夫我那想当然的态度就被打破了。这种态度曾使我形成了许多非专业的想法,曾使我对新闻事件一无所知却照样活得潇洒自如。我抛弃了我的国家,抛弃了想要同女性建立起色情联系的念头,放弃了在爱的世界里再做疲惫不堪的斗争。我已得到了教训。我游离在生活与时代之外。也或许,我的生命只剩下最后一点可怜的残渣。我那建在马萨诸塞州一条高达一千二百英尺的山路上的小屋,宛如一叶在公海上漂流的破舟,虽说往东不到三小时的车程就可抵达波士顿,往南去纽约也差不多是同样距离。
我到达的时候电视上正在播着竞选的情况,比利向我保证这次大选民主党稳操胜券——他有一个朋友在民主党总部工作,他说民意调查的结果显示克里(9)赢得了他所需要的每一个州的支持。比利风度翩翩地收下了葡萄酒,告诉我杰米出去买吃的了,不一会就回来。比利的举止还是那么讨人喜欢,他的个性还是那么愉快又温柔,就好像他还没能成为,或许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一个能够操纵他人的权威人物。我想着,他究竟是一个老古董呢,还是现在依然有这样的人存在。他是一个中产阶级的犹太小伙子,身上依然有着传统的家庭观念的烙印,虽说这种观念如摇篮般满足了一个人的情感需要,但面对凶恶的他人或残酷的现实他是否有了足够的准备呢?尤其是在曼哈顿这么个文学环境里,我想他那充满柔情的褐色眼睛和天使般的脸庞是完全不合时宜的,它只能使人对他加深这么一种印象:他还是个需要别人保护的小孩子,或者是个慷慨大度的青年人,他根本无法去伤害别人或蔑视嘲笑别人,对于一个再小的责任他都无法推卸。我猜像他那么温柔无私,每句话每个举动里无不透露出优雅的人,想要对付杰米是很有点难度的。天真的轻信,温和的性格,富于同情心的理解力——这一切对于一个只需看一眼就能把他老婆偷走的恶棍来说是多么合适呀,他无法想象他老婆总有一天会对他不忠的。
比利正准备打开一瓶葡萄酒时,电话铃响了起来。他把酒瓶递给我让我开瓶,自己则抓起电话说:“现在怎么样了?”过了会儿他抬起头告诉我说:“新罕布什尔拿下了。华盛顿特区?”比利接着问那个打来电话的朋友。过会儿他又对我说道:“在特区,克里的成绩是八比一。关键是——黑人们全都支持他。好啊,太棒了,”比利对着电话说。挂掉电话后,他开心地对我说:“我们毕竟还是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里。”为了庆祝这个惊险的高潮,他为我们俩都倒了一大杯酒。“如果让这些家伙赢得连任,”他说,“他们会把这个国家搅得天翻地覆的。过去也曾有过糟糕的总统,可我们还是挺过来了,但这一位简直是糟糕透顶。认知力严重欠缺。教条主义。一个半瓶子醋的滥竽充数之人,竭力想要破坏我们伟大的祖国。《麦克白》(10)中有一句台词用在他身上再合适没有。杰米和我,我们常常在一起大声朗读剧本。我们喜欢读悲剧。这句话出现在第三幕里,就是赫卡蒂和巫婆出场的那一幕。‘一个任性的凡夫俗子,’赫卡蒂说,‘心中只有仇恨。’乔治·布什就代表了这句话。简直糟糕透了。如果你为了你的孩子和上帝而战,那么你就是共和党——换句话说,被他欺骗得最厉害的正是那些支持他的人。他能够赢得一次选举就已经是奇迹了。如果让他连任,他那一帮子人会干出些什么连想想都觉得可怕。他们是恶棍,是魔鬼。不过,他们的傲慢与谎言最终还是葬送了他们自己。”
我的脑袋里还塞满了我自己的各种想法,所以我让他就这么发泄下去。直等到第一轮竞选结果揭晓,我才问道:“你是怎么碰到杰米的?”
“那是个奇迹。”
“你们当时是同学。”
他莞尔一笑,极其动人,而我的想法是,他就是立即拔出匕首把邓肯(11)干掉也比他此时的微笑要来得好。“那丝毫也没有影响到我们相遇的神秘性,”他说。
我以为此时根本没有必要畏缩不前,不用害怕他会发现真相。很显然,比利做梦也不会想到我这把年纪的人还会对他年轻的老婆垂涎三尺,不会想到此刻我的脑子里只有他的老婆。是我的年龄误导了他,再加上我的社会地位。他怎么可能相信一位他在高中时就读到过他写的文章的名作家也会动歪脑筋?他遇见我,简直就像遇见了亨利·瓦兹沃思·朗费罗(12)。《海华沙之歌》的作者怎么可能对杰米心存邪念呢?
为了安全起见,我先询问了他的情况。
“跟我说说你的出身吧,”我说。
“噢,我是我们家唯一一个读书人,不过那也没什么;他们都是好人。我已经是我们家居住在费城的第四代人。我的曾祖父开创了家族事业。他来自敖德萨(13),名字叫山姆。他的顾客都管他叫修伞的山姆叔叔。他是做伞的,也修伞。我的祖父把这份事业扩展到箱包这一行。在一九一〇和一九二〇年代,坐火车旅行正方兴未艾,于是,突然之间,人人都需要有个行李箱。当时,人们还坐轮船去海外旅行,坐越洋轮。那是衣柜式样的行李箱的时代——你知道的,就是那种人们做长途旅行时用的巨大、沉重的行李箱,这种箱子是垂直打开的,里面还有衣架和抽屉。”
“我知道得很清楚,”我说。“还有另外一种,黑颜色的小型行李箱,它是水平打开的,就像海盗的宝盒。我上大学时用的就是那种箱子。当时几乎人人如此。这种箱子是木质的,四周有金属的包角,花哨一点的箱子上还绕着压花的金属条,锁是黄铜的,牢靠得就是地震也破坏不了。你可以通过铁路快递把它托运掉。你把它拎到火车站,交给铁路快递的办事员。我记得当时纽瓦克(14)的潘恩车站里的办事员还戴着绿颜色的护目镜,耳朵后面夹着根铅笔。他会把你的行李箱称一下,你按重量付完运费后,你的短裤和袜子就上路了。”
“是的,大大小小的每座城市都有一家箱包店,百货商店里也都有箱包柜台。是航空公司的空姐们,”比利告诉我说,“革新了五十年代的美国人对箱包的认识——人们意识到,箱包也可以做得轻巧而时尚。那正是我父亲接手家族事业的时候,他把箱包店装潢得现代感十足,而且把店名改为‘大卫多夫时尚箱包’。此前,大家只知道它原先的名字——‘塞缪尔·大卫多夫父子商店’。大约就从那时候开始,出现了带脚轮的箱包——那就是,箱包行业的发展简史。要想了解得更详细,那就得写一本一千多页的大书了。”
“你正在写一本关于家族事业的书,对吗?”
他点点头、耸耸肩,又叹了口气。“还有我的家族史。总之,我想把它写出来。我或多或少可说是在商店里长大的。我从祖父那里听到过无数故事。我每次去见他,都会把满满一本笔记本填满。这么多故事,足够我写上一辈子了。可问题是如何写,对吗?我的意思是,你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讲述这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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