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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身前之事已不闻(第1页)

讲道理的话,白晓笙刚才也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短路了,会在黑板上面下意识的写下了那首小诗。

或许只是因为从上午见到林幽萝的第一面起,她心中就满心带着复杂的情绪。那是一段原本时空中往昔的岁月,如果所有条件没有变化的话,有一场残酷的分离在两年后等着她和林幽萝。

但现在白晓笙是“她”而不是“他”,别说最基本的条件已经完全不成立了,甚至连这个过去还是不是原本世界的过去,白晓笙都不敢确认了。

其实她突然写出《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这首诗歌,并不是没有缘由的。在两年后那场雨后的黄昏里,没有其他人的运动场上的一次拥吻后,林幽萝她亲手递来了一张粉红色纸张包裹的信件。

林幽萝当时嘱咐白晓笙要回家后才能拆开,而她当时根本没发觉出对方脸上的沉重,也是傻乎乎的点头答应了。

在夜晚昏暗灯光的映照下,白晓笙打开了那封充满少女气息的信。里面的一张薄薄的纸上面,写着正是这首《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从那天起,林幽萝就消失在了白晓笙的世界里。

白晓笙那时候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情书,完完全全就是一张分手信。

而按照原本的时间发展,她们或许老死也不相往来,白晓笙还是那个“白晓生”,而林幽萝则会有着自己的家庭。

但是在今天,两根画在黑板上一错而过的直线,被擦掉了延伸到不同方向的痕迹,重新拼合了在了一起。

这种失而复得的感觉和心态,是难以用言语描述的。

所以刚才在混乱不堪的情绪下,白晓笙满心都是那记忆中渐行渐远又渐近的梦中人,她也就鬼使神差的写了这首诗。

当写了小诗之后,她发现了两个让她异常慌乱的问题,第一个问题非常的明确,白晓笙刚才也试验过了。

也就是她的一部分记忆能回想的无比清晰。

那首诗歌的花式文体写法,是按照当年林幽萝的笔迹手法来写的。她能在过了十多年的时间里,重新记忆起那张分手信上的一笔不差的内容。

一笔不差的意思,就是每个单词的角度和手法,甚至连间隔的位置都是分毫不差的。

别说单词间隔的位置和角度了,即使那张信的诗歌具体内容,本来按道理白晓笙已经记得很模糊了。但在今天,也就是回到过去的第一天,白晓笙此时稍微一回想,那张信似乎就完完整整的浮现在脑海中。

这些记忆就好比一张张被拍摄在脑中的照片,在一瞬间的回想后就重新被挑选出来,摆放在了白晓笙面前。

她可以过目不忘了。

当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过目不忘,只是曾经特别在意过的记忆,白晓笙能很快的回想起那些细节,但那些大部分的记忆都依然模糊不清。

只有小部分那曾经在意过的事情,所留下的记忆能重新完整的整理一遍。

人脑是个很神奇的东西,有着100多亿个神经细胞,每天能记录生活中大约8600万条信息。据估计,人的一生能凭记忆储存100万亿条信息。

这是个让人看上去就觉得很庞大的数字。

有人会觉得难以置信,觉得自身怎么可能会记忆那么多的东西?

的确,这些都是有着限制的。

实际上这些信息绝大部分,也就是所占99.9%的比例都是无用信息。即使一些信息真的十分有用处,人脑也不一定能在之后需要的时候回想起来。更何况,常人一生所能使用的大脑,所占比例有可能不到脑域的百分之十。

根据艾宾浩斯遗忘曲线来看,人脑对新生事物的遗忘比例是循序渐进的,所以人能回想起来的东西,一般都是经过反复并且多次的记忆,才能真正的印刻在脑海中不会轻易忘记。

而此刻的白晓笙当然没达到不会遗忘事情的程度,但她的头脑似乎比原来更加清明,更加充满活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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