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昂换鞋的空挡,我赶忙将纸团乱,丢进垃圾桶里,莫名的有一种慌乱与负罪感。
毕竟他如今并不知晓沈叙白的存在。
我上前替他脱下外套,熟练地挂在衣架上。
一转身,撞入他带着些冷气的怀里,他似乎很累,将全身重量压在我身上。
「时慢,我们出国吧,我联系了一个国外的医生,我们去试试好不好?」
李昂身上并没有酒味,可他却像醉了一样,闭着眼睛赖在我身上不起来。
我艰难地挪着步子将他带至沙发上坐下,他顺势拉着我坐在他腿上,依旧紧紧地圈着我不松手。
「我不想,最后的日子是在冷冰冰的机器上度过的。」
我闻着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心下很安定。
共同生活的这些天,李昂除了抱我,并没有其他的举动。
有一次醉酒,他想亲我来着,被我避开后,他就再也没有逾矩了。
我经常会想,我何德何能啊,会被这样一个人放在心里宠着。
他不求任何回报,就只是固执地做一个陪伴者,温暖我。
我跟他自小相识,我无父无母是个孤儿,被奶奶捡回家当宝贝疙瘩一样养着,李昂住在隔壁,常常带着好吃的好玩的过来找我。
后来奶奶去世,我的学费都是李昂爸妈给的,叔叔阿姨经常打趣道:「给你就拿着用,早晚是一家人。」
李昂就在一旁笑,笑我脸红得像福娃娃。
那时候,我对李昂应该是有好感的,但是可能太熟了,又可能我们认为一切都会顺理成章地发展,总之,没有人捅破窗户纸。
我们保持着青梅竹马的纯友谊,直到我二十二岁大学毕业,因为成了一场刑事案件的目击证人,我见到了年轻又帅气的刑警沈叙白。
我仍记得那天心跳的频率,那应该可以称之为心动。
张扬明媚的年轻刑警,一身警服规规矩矩地穿在身上,利落的短寸头,清亮又少年气的声音,每一样,都直击我的灵魂。
或许一见钟情,本就是见色起意。
于是我主动出击,从要到联系方式开始,花了两个月时间,将沈叙白追到了手。
朋友圈官宣那天,李昂第一次失态,他烂醉如泥地倒在地上,最后是沈叙白将他送回去的。
后来,我编辑了很长一篇小作文,明确表示我要与他划清界限。
现在想想,我可真不是个好人。
从头到尾,我与李昂,只有错过,没有过错。
晚餐依然是清粥,但我炒了小菜,煎了锅贴,李昂吃得很香。
我现在即便是吃粥,胃里依旧不舒服,疼起来要命。
但是一日三餐,我总会依照李昂的口味,变着花样地给他做好吃的。
他一开始总是嗔怪,要我好好休息等他回来做。
但是后来,他见我开心,便也不拦着了,只是大口大口地吃,然后毫不吝啬地夸赞。
除了做饭,其他家务李昂坚决不让我碰,他专心致志地给我擦护手霜,他说女孩子,就该被护着宠着的。
如果没有遇见沈叙白,我顺理成章地嫁给李昂,我一定会被宠得无法无天。
但是没有如果,遇见沈叙白,我从不后悔。
我为沈叙白骄傲,为我有这样一个男朋友自豪。
因为他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他英勇殉职,他死得其所。
沈叙白继承的,是他父亲的警号。
那时候他说,这条使命之路,他会替他父亲继续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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