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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雷雨的演出史看雷雨(第1页)

一部文学作品的效果才是它的存在。——列奥?洛文达尔

《雷雨》在中国大地上一亮相,就有如惊雷瀑布,转瞬之间便征服了观众的心。《雷雨》以它杰出的构造和雄强的艺术魅力,不仅一再显示了自身的存在,更重要的是显示了中国话剧的存在。从哲学角度来讲,“存在”是一个过程,是一种飞逝,是一条历史的射线。《雷雨》就在这条历史的单行道上奔跑了半个多世纪。有多少人演过它,有多少人看过它,已然无法做出准确的统计。但是,它的效果存在着。考察这效果,能够使我们洞悉《雷雨》在这半个多世纪里是怎样存在的。从《雷雨》的怎样存在也许还会使我们稍稍体会到一点这半个多世纪是怎样存在的。

所谓文学作品的效果,即是指它的接受史。作为一部话剧,它的接受史毫无疑问要以它的演出史为主。根据接受美学的观点,纯粹的案头剧本,已经丧失了戏剧的体裁意义,只能看做是一种“戏剧体”的小说。离开了导演和演员,离开了舞台和观众,戏剧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了。这种观点尽管还可商榷,但是,研究一部话剧的接受史,无疑应该把导演、演员、观众作为主要的接受客体。至于评论家,则应该视为观众中的一部分、具有一定权威性见解的一部分。曾在《雷雨》中扮演过周冲的董行佶说:“我认为作家的理解,代替不了演员的理解。”(11)其实作家、演员、观众的理解都是不可相互替代的,一部剧作就是在交叉勾连的理解框架上建立起自己的接受史大厦的。在这个接受过程中,演出者成了关键部分。他们一方面直接面对作者、面对剧本原作,对剧本进行“原始接受”;另一方面又直接面对观众,把“原始接受”之后的理解加以再创作,把这再创作的成品呈现给观众。因此可以说,一部话剧的接受史是以它的演出作为里程标记的。

《雷雨》首次登台,是1935年4月,距离它发表在《文学季刊》一卷三期上的1934年7月,已然过了大半年。当时,日本有两位关注中国文坛的青年学者武田泰淳和竹内好,他们读过剧本后深为感动,便去找到中国留日学生杜宣。在讨论中一致认为《雷雨》“是戏剧创作上的巨大收获”,决定把它搬上舞台。于是,1935年4月27日、28日、29日,《雷雨》以中华话剧同好会的名义,在东京神田一桥讲堂首次与世人见面,导演是吴天、刘汝醴、杜宣。

《雷雨》首演的具体情况,我们所知甚少。但1935年2月号的《杂文》在刊登了曹禹《〈雷雨〉的写作》时有一段编者按很值得注意:“就这回在东京演出情形上看,观众的印象却似乎完全与作者的本意相距太远了。我们从演出上所感受到的,是对于现实的一个极好的暴露,对于没落者一个极好的讽刺。”

作者的本意与观众的印象不一致,这本是寻常之事。但如果“相距太远”,那就必有不寻常之理了。那么,在追踪《雷雨》演出史的第一个驿站,我们不妨先探究一下作者的本意大略是什么。

曹禺本人多次阐述、回答过创作《雷雨》的意图。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场合,他的话是不尽一致的,甚至有时还出现矛盾。我认为最有说服力的、最能保证学术研究科学性的材料应当是作者在当时的解释。

在《雷雨》首演前,吴天、杜宣等人致信曹禺,说由于剧本太长,“把序幕和尾声不得已刪去了,真是不得已的事情”。曹禺的回信就是那篇登在《杂文》上的《〈雷雨》的写作》。在这里,曹禺第一次说明了他写的是什么:

我写的是一首诗,一首叙事诗,……这诗不一定是美丽的,但是必须给读诗的一个不断的新的感觉。这固然有些实际的东西在内(如罢工……等),但决非一个社会问题剧。……在许多幻想不能叫实际的观众接受的时候,……我的方法乃不能不推溯这件事,推,推到非常辽远的时候,叫观众如听神话似的,听故事似的,来看我这个剧,所以我不得已用了《序幕》和《尾声》。

在此,曹禺十分明确地表示了他写的不是一个社会问题剧,不是陈望道在《文学小辞典》中定义为“以社会上种种问题为题材的戏剧”(12)的那种问题剧。曹禺强调他写的是诗,他要叫观众接受诗的幻想,为此便需要一定的审美距离,所以才用了序幕和尾声,说“不得已”等于说是“必须”,非用不可。

可是,在《雷雨》的第一次演出中,序幕和尾声就被删掉了。从那以后,它们就成了不准出生的婴儿,没有一个剧团把它们搬上舞台,甚至在后来出版的剧本中都不存在了,直到最近的《曹禺文集》才按原来的面貌收进了它们。曹禺对一首一尾的被割弃,在1936年的《雷雨》序中表示了更大的遗憾和惋惜。

《雷雨》有许多令人疑惑的地方,但最显明的莫如首尾的《序幕》与《尾声》。聪明的批评者多置之不提,这样便省略了多少引不到归结的争执。……在此我只想提出《序幕》和《尾声》的用意,简单地说,是想送看戏的人们回家,带着一种哀静的心情。低着头,沉思地,念着这些在情感,在梦想,在计算里煎熬着的人们。荡漾在他们的心里应该是水似的悲哀,流不尽的;而不是惶惑的,恐怖的,回念着《雷雨》像一场噩梦,死亡,惨痛如一支鉗子似的夹住人的心灵,喘不出一口气来。《雷雨》……有些太紧张……以第四幕为最。我不愿这样戛然而止,我要流荡在人们中间还有诗样的情怀。《序幕》与《尾声》在这种用意下,仿佛有希腊悲剧Chorus—部分的功能,导引观众的情绪入于更宽阔的沉思的海。

可以看出,曹禺是多么深情地眷恋着他那流产的序幕和尾声。他强调序幕和尾声的净化功能,这明显是受朱光潜美学思想的影响,企望由欣赏的距离带来心灵的净化。砍掉头尾等于砍掉了曹禺的美学风格。他对导演们武断地捨头去尾表示了不满,并希望能按原来的样子演出《雷雨》。其次,曹禺希望造成的美学效果是“哀静”,不使观众单独去恨某一个人物。所以,对待周朴园的态度也是衡量演出效果与作者原意差距的重要标志之一。序幕与尾声的存留,是关系到是否体现作者原意,关系到《雷雨》根本性质的问题,而决不是演出时间长短的技术性问题。正像曹禺在《日出》的跋中再次埋怨的那样,删去序幕和尾声就仿佛删去了《日出》的第三幕,全剧的性质顿时变化。曹禺说如果要删《日出》的话,他宁肯“砍掉其余的三幕”,也要保存他最贴心的第三幕。其实,对于《雷雨》的一序一尾,他的心情又何尝不如此呢?可以说,经过导演们买椟还珠式地删去序幕和尾声之后所演出的《雷雨》,已经完全是另外一部《雷雨》了。

首先,戏剧的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原来的结构是回顾式、宝盒式或者简单说是天方夜谭式。四幕主戏盛放在头尾之间,故事的结局已定,只是要人们回顾一下梦境。就好像《枕中记》里主人公在小客栈人睡又在小客栈醒来,虽然故事的主干是回顾他荣华富贵的梦境,但戏剧的主题是超越这个子结构、落实在母结构上的。《雷雨》删去了序幕和尾声也就是删去了母结构,类似于叙事学上把第三人称转变成第一人称。

其次,戏剧的美学效果发生了根本变化。删去头尾后,故事与观众的距离消失了。观众一开幕便置身于周公馆,四幕主戏直接呈现于观众面前,情感的雷电径直倾泻在观众的心头,没有巴赫的吟唱,只有贝多芬的怒吼,使人忘了这是演戏,忘记了生者死者都并不在此,强迫观众身临其境,去认同台上的角色,与剧中人一块痛苦、挣扎、恐怖,净化变成了征服。

最后,由于结构和美学效果的变化,作者的原意就根本无法实现了。曹禺的原意是要写叙事诗,写蘩漪的魔力、周冲的憧憬、侍萍的绝望、朴园的忏悔,可观众只看到了叙事,没有诗;曹禺的原意是要给人以辽远的幻想,故事发生在十年以前的又三十年前,可观众偏偏捉住了实际的社会问题而连哭带骂;曹禺的原意是要表现整个宇宙的“残酷”,所有的人都逃不脱罪恶的深渊,观众却说“雷雨”象征了资产阶级的崩溃……(13)

我们不必把作者的原意探究得过于条分缕析,反正它是出自一股原始的艺术冲动,要表现一种隐秘的、复杂的人类对宇宙的情感。重要的不在于这情感究竟如何定义,而是这情感一开始就遭到了误解并从此慢慢枯萎。

这样的误解并不是演出者有意要跟作者作对,也不会仅仅是由于剧本太长,而是演出者面对剧本所作出的一种本能的选择的结果。从《雷雨》以后的演出实践来看,演出者和观众都接受了这样的选择。

所以,读《雷雨》剧本与看《雷雨》演出有时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李广田读过《雷雨》后觉得其中的人物“简直没有办法来判决他们的是非,当然这里并不是没有是非的存在,不过我们是被另一种东西给破除了是非观念,于是不论他们是犯罪的,是无罪的,都赢到我们的同情。”他并由此判断《日出》不如《雷雨》。李蕤认为“在《雷雨》里,我们被作者引上一座高塔。……掩上书,适才有血有肉的人都渐小渐远地消失在我们再也望不到的远处……”(14)而郭沫若观后说全剧几乎都蒙罩着一片浓厚的旧式道德的氛围气,而缺乏积极性。就是最积极的一个人格如鲁大海,日后也不免要消沉下去。作者如要受人批评,最易被人注意到的怕就是这些地方吧。”(15)郭沫若从社会悲剧角度来看《雷雨》,当然是取其所好。但他指出《雷雨》日后要被人从何处批评,是相当准确和富有洞见的。这是一个善于把握时代风云的弄潮儿对《雷雨》的具有代表性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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