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生了气的小动作,换以往,我又要笨拙而坚持不懈地哄着他,服软认错。
但我觉得好累,我没有力气了。
慢慢地侧身将玻璃杯放在一边的床头柜上,看着自己手腕上淡青色的、略凸出来的血管,我这才发现自己似乎又消瘦了些许,骨节苍白分明,和上学时肉乎乎的形象已经相去甚远。
走廊里,路过的护士小声哼着歌。
原本我打算当作我俩在一起七周年的,纪念曲。
心忽然被棉针刺痛,眼泪流下来悄无声息。
蓝松檀忽然伸出手,将我的脸扳过去细细凝视:「哭了?」他的神色说怜悯似乎谈不上,眼角眉梢甚至带了点把玩的兴味:「挽月啊,我打头次发现,你哭起来还真挺好看的。」
我在吊唁这段腐朽消亡的爱,他在欣赏着我痛苦中绽放的美丽。
窗外暮色沉沉,我从床边的柜子上翻找出打火机,刚点燃就被他抢过去。
小小一簇火苗照亮彼此,转瞬即逝。
我说:「蓝松檀,我们分手。」
离开南安县梨花胡同那年,我十七。
一个人坐着绿铁皮老式火车,提防着对面贼溜溜的中年男人,半梦半醒撑了一晚上,到了地儿感觉腿都是软的。
也是那一年,我在北漂途中遇到蓝松檀。
当时,有一个小有名气的乐团来演出,我记得自己穿着当时三十块钱从地摊淘来的碎花裙子,跟工作人员死皮赖脸地磨,不要出场费,我就想借台子唱一首歌而已。
一开始谁也不理我,最后还是负责策划的蓝松檀说,算了,让她唱两句吧。
我握着话筒紧张无比,问,老师您想听什么?
满场没有人理我,我只好选了个家乡的戏腔来清唱。
两句试音过后,原本乱哄哄的录音棚安静了下来。
乐团的鼓手喃喃了几句我听不懂的英文。
后来那天演出的时候出了一点意外——其实也不算意外,就是快要结束的时候天突然下起雨,原本观众就是冲着乐团去的,现在乐团表演完了,大家都以为要散场了,已经开始陆陆续续离席,而后台那边因为设备淋水的原因一直没声音。
我站在棚子下,眼睁睁着看大家离开,急得一直原地转圈。
工作人员握着话筒一遍遍地「喂、喂」。
我直接冲出影棚,走到舞台上。
滂沱大雨,我就站在舞台中央清唱,有些人哄笑,有些人离场,但总有一部分人安静了下来。那时候我没被人教过,但也或许正是青涩而空灵的声线,是打磨不出来的天然韵味。
我记得,有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男孩,在结束后夸张地大叫、为我起身鼓掌。
稀稀落落的掌声里,雨水混着泪水一起淌下来。
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带头鼓掌的叫池野,是个摄影师,他几经辗转才得知我租住的小公寓,给我寄来现场照片。
茫茫雨幕里,少女穿着粉底黄花的纱裙,长发濡湿浸透,湿哒哒地贴在莹白微圆的脸上,我明明没有很多听众,没有呐喊和掌声,那双眼睛却晶亮,纯粹剔透得不像话。
不过都是后话了。
在当时,我和所有认为自己天下之才独占八斗的青年人一样,投入了北漂的洪流,住着六人合租的逼仄肮脏的小平房,方便面吃不完的调料便兑点热水做成汤,泡烧饼吃。
有时候我去赶场子,主办方只亲自去接那些「腕儿」,我得自己地铁倒车地来回折腾,那时天还漆黑,我顶着凛冬寒风穿过立交桥,看着这座城市夜的灵魂,忽然间就觉得自己漂泊无依。
感情上来了,唱歌的味道自然也有了。
别人是营造氛围,我是真惨,只需要直抒胸臆,就能给台下一些小年轻感动得稀里哗啦。
那次跟着乐队蹭唱之后,蓝松檀把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喊我上他的车。
我嘿嘿笑,浑身湿透了,不敢坐在副驾,被他硬摁下去的。
「你们搞艺术的,是不是都有一股子疯劲儿?」他在细雨中开着车,窗外是灰蓝色的天空,那张侧脸白皙冷峻,声音清凉如薄荷:「家住哪里?送你回去。」
我有点不好意思跟他说,我住在八平米的合租屋,白天不能随便回去的,有女孩子接生意呢。
「家人呢?」
——家人不让我来,他们觉得我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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