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第四部尾声:死者留下的秘密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后记
附录
致谢
尼尔?盖曼访谈
你竟敢如此胆大妄为?
关于十周年作者修订版的说明
阅读这本书的感觉如何,我并不知道。我只知道写出这本书的感觉如何。
1992年我移居美国。那时,某些想法就在我头脑中出现了。虽然我觉得这些彼此之间没有关系的想法很重要,但在当时看来它们却毫无关联:两个男人在飞机上相遇;冰面上的一辆车;有重要意义的硬币戏法。更重要的是,尽管我现在居住在美国这个怪异的巨大国家,但我对它并不了解。不过,我想要了解它。更重要的是,我想要描述它。
后来,在某次停留冰岛时,我作为游客参加了「雷夫?埃里克森
[1]
探索之旅」,这令我所有的想法都融合在了一起。我给我的经纪人和编辑写了一封信,解释这本书将是什么内容。我在信纸顶端写下《美国众神》这个书名,确信自己还可以想出更好的书名。
几周后,我的编辑寄给我一张封面的设计图。封面上有一条道路,还有击穿天空的闪电,顶部写着书名「美国众神」。这看起来恰恰就是我计划要写的书的封面。
我发现,书写出之前就有了封面,令人既气恼又高兴。我把封面设计图贴在墙上,凝视着它,感觉自己受到了威胁,想出一个新书名的所有想法全都不翼而飞了。这就是书的封面,就是这本书应该的样子。
现在,我必须要写出这本书了。
从芝加哥到圣地亚哥的火车旅行中,我写完了第一章。我继续一边旅行,一边写作。我沿着乡村小路开车从明尼阿波里斯到佛罗里达,按照我觉得影子在书里应该走的路线前进。我写作的时候,有时候思路会卡住,这时我就开始四处游荡。我在密西根上半岛吃过南瓜馅饼,在开罗市吃过油炸玉米饼。我约束自己,不写任何我没亲身经过的地方。
我在各种不同的地方写作这本书——佛罗里达州的大宅、威斯康星州的湖畔小屋,还有拉斯维加斯的旅馆房间里。
我沿着影子沿途经历过的地方写作,当我不知道接下来影子会遇到什么事时,我就写一篇「来到美国」的插曲故事。等到插曲写完之后,我就知道影子将要做什么了,然后接着回来写他的故事。我希望每天能写两千字,但如果只写出一千字,我也觉得很开心。
我还记得写完初稿的时候,我把故事内容告诉了吉恩?沃尔夫
[2]
,他是我认识的最聪明的作家,他的长篇小说比我遇到的任何人写得都精彩。不过,我现在已经学会如何写作长篇小说了。吉恩看着我,笑得很温和。「你根本没学会该怎么写长篇小说,」他对我说,「你只学会了怎么写你正在经历的小说。」
他说得没错。我只是学会了写我正在写的小说,仅此而已。尽管如此,它依然是一个有些怪异的好故事,我正在学习如何把它写出来。我常常能意识到,它距离我脑中那个无比美好、金光灿灿、光芒四射的完美小说很遥远。即使这样,它还是让我觉得很开心。
写作期间,我蓄起胡须和头发,很多人觉得我有些奇怪(显然,瑞典人并不在其中,他们认可我的做法,还告诉我,他们的一位国王也做过类似的事情,只是没有写作罢了)。初稿完成之后,我刮掉了胡须,但还是继续过了一小段留长发的日子。
二稿修改的过程主要是挖掘细节和澄清事实,延长该延长的,缩短该缩短的。
我希望这本书拥有多重意义:我想写一本内容庞杂、稀奇古怪、情节曲折的书;我想写一本包含了美国这个国家所有令我着迷和惊喜的部分的书,而且是电影和电视剧里从未涉及过的内容。
最后,我终于写完了这本书,并交给编辑。我感到极度心满意足,就像我们常说的,长篇小说最好被定义为一篇长篇散文,而且是里面充满错误的那种。我很确信,我就是写了这么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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