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认为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正常人会很难想象,一个男孩会喜欢吃女孩嘴上的胭脂,但是作者确实写了,这也就意味着,这是一个历史现实问题。 表面上看起来,这是一个文学手法,作者是用一种非常高的文学美的标准在写作,把残酷的历史现实,写成一个个极富文学美感的人物与情节。 我们先来看一下书中的胭脂,在古代,高级的胭脂都是由纯花瓣制作出来的,做胭脂最初的材料是红蓝花,生长在内蒙的焉支山。 也就是“胭脂”这个名字的出处,当年还是匈奴的栖息地,后来汉朝夺取了焉支山,人们以它的地名给他重新起了汉名,谐音叫做胭脂。所以匈奴人有句诗歌唱作“失我焉支山,令我妇女无颜色。” 而这个颜色,正是胭脂的红,又叫朱红,古人常把涂胭脂叫做略施朱粉。 所以,作者...
相邻推荐:多子多福,我子孙就是一个宗门! 浅尝人间微苦 德云:少年应有鸿鹄志 自古美人出混蛋 人皇纪:穿越到外星 逆袭的狱警 女儿火化时,渣总在为白月光放烟花 叶尘仙途之涅盘重生 王的臆想曲 帝台春 女富婆的超级神医 回到明末虐大清 重回八零:捡个部队大佬当老公 绝世剑神:君临天下 魔卡高武:我,欧皇!天灾血皇帝 短视频:震惊诸天万界 你们别想俘获我,我要当渣男 恶女快穿:满级大佬她又在装柔弱 御兽猎人 我继承了舅舅的五万件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