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看到菠萝,我就会想起一位美国画家——乔治娅·奥基夫。这倒不是因为她画过这种水果,恰恰相反,是因为她一幅也不曾画过。
奥基夫一九三八年在夏威夷住过大约三个月,招待她的是因生产菠萝罐头驰名天下的都乐食品公司。该公司提议由他们承担全部费用,邀请她来夏威夷,想住多久就住多久,而她只需要为他们画一幅菠萝,用作广告。实在是个慷慨大方的提案。
奥基夫半是为了疗愈婚变的伤痛,接受了这个提议,乘客轮来到夏威夷,周游列岛,疯狂地作画。映入眼帘的一切都是新鲜事物,她的创作欲被激发出来。各种植物勾起了她的兴趣。颠茄、木槿、鸡蛋花、姜草、莲花……许多美丽的画作诞生在此次逗留期间。然而,她唯独没有画菠萝。
这是为什么呢?您大概会这么想。就连我也这么想。不就是菠萝嘛,三下五除二画上一幅不就万事大吉了。尽管我不太清楚技术问题,但那肯定不是难画的东西。况且又不是什么不情之请,比如“拜托您画一幅半夜里大乌贼和大章鱼在四叠半的房间里扭作一团的画”。
然而她最终连一幅菠萝也没画,就义无反顾地回去了。艺术家嘛,该说是多愁善感呢还是情绪多变,很难相处。好像还可以用另一种说法——不过是毫无责任感而已。
对都乐食品公司来说,这下可脸面全无了。于是往她在纽约的家寄去大批关于菠萝的书,请她画菠萝。事情既然做到这个地步,也就没有办法可想了。奥基夫便极不情愿地画了幅菠萝寄到夏威夷。然而画的却不是都乐公司期待的果实,而是惹人怜爱的菠萝花蕾。还一并寄去了一幅描绘姜花的画。两幅都是美丽的画作,却都不适合用作罐头广告。
不知是何缘故,她好像异常讨厌画菠萝。不过这两幅画如今大概价值连城,都乐公司肯定也不费吹灰之力便收回了招待她的经费。得失盈亏这东西,如果不用长远的眼光去看,就搞不明白。
读了这样的故事,连我这种人也想有一回这种大胆的举动。不过,可能是与生俱来的性格使然,我做不出来。倘若是我,只怕前脚刚到夏威夷,后脚就画好一幅菠萝,完成了任务,然后再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奥基夫则不然:“哼,我只按照自己想画的方式去画自己想画的东西。菠萝?算什么东西呀!”她能以这样的态度特立独行。我既羡慕她,(虽然事不关己)又为她担忧:只怕不容易啊。
人的性格这东西,大概无法出于逻辑的缘故反复无常。我一边吃着菠萝当零食,一边幽幽地想。
本周的村上写着“当心扒手”的招牌上,不知是谁用马克笔将“扒”字涂掉了。真是闲得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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